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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涉供水、污水处理、环卫等基础设施更新 附解读

作者:球王会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07-10 20:55:47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各地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设施设备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设施设备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各地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设施设备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设施设备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E20研究院对《实施方案》中提到的重点内容做解读。

  《实施方案》明确十项重大任务,关于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指出,按照《城市给水工程建设项目规范》(GB 55026)、《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等要求,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自来水厂内设备包括水泵、电气设备、加药设备、检测及自控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包括成套设备、水箱、水泵及附属设施设备、自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等。

  《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的承接政策,包括从水厂、管线到二次供水的全流程设施设备改造,从更新范围、更新要求和配套措施上给出了详细的细节内容,对相关市场具有一定积极影响。同时,其中仍然有几个有必要注意一下的问题。首先,更新导向在不同场景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供水领域为例,自来水厂内和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更新范围是“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设施设备”,而地下管线则要求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完成智能化改造,其导向存在很明显差异。其次,更新标准尚不明确。例如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还未有相关领先标准做界定,明确需要更新设施设备存在困难,同时对更新后要达到的程度也没有明确要求,在大规模设施设备更新前,需要首先完成配套政策中提出的提升实施标准。最后,钱从哪来的问题任旧存在。从财税支持政策中能够准确的看出,供水并非重点支持领域,文件更希望以健全费价机制来解决供水行业的资金问题。一方面,对供水企业来说,可当作水价调价机制调整的契机;另一方面,事实上水价调整一直是一个难题,如果没有办法解决,大规模设施设备更新也就无从实现。

  关于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指出,按照《城乡排水工程建设项目规范》(GB 5502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等要求,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

  水务领域经历二十年市场化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后,已从规模扩张进入存量提质时代,存量资产的高质量运营成为行业的重点关注方向。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换代是高质量运营中重要的一环,智能化、低碳化是当前污水处理设备升级的不可或缺的两个基本要素。政策的实施将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备的升级,提升节能环保服务的效率与效果。此外,随着水务设施的使用的时间和更换周期等要求、以及该文件的有关要求,2027年前,污水处理厂将迎来设施改造浪潮,这必将带动监测类设备、通用类设备、以及部分工艺类设备的需求量开始上涨,也是国产化替代的一个风口。

  目前,污水处理厂大部分的碳排放可以归因于电力消耗,且大多分布在在以下几个环节:污水提升、曝气供氧、污泥处理(包括搅拌、输送、浓缩、脱水等)。其中,曝气供氧设备(鼓风机和曝气器)和污水提升泵站占据总电耗比例超60%以上。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水泵、搅拌器、风机等作为污水厂的关键耗能设备,分布在所有的环节的不同设备单元中,数量较多,是重点节能的关键。其次,从污泥设备能耗角度来看,大多分布在在污泥浓缩设备和脱水干化设备的耗能。另外,对于全地下污水厂而言,照明、通风和除臭的能耗相对于地上式污水厂的占比明显较高。因此,想要实现切实的降低污水处理的能耗,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便要对关键设备单元入手,利用智能化的手段,提高设备工艺能效比,加快淘汰老旧低效的用能设备。污水处理设备设备更新改造对于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确保排放水质达标、降低能耗和减少碳排放都具备极其重大意义。符合国家双碳战略下,对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财税、金融、费价机制、实施标准、要素保障的相关配套政策也值得关注。

  在完善财税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将对合乎条件的相关设备更新,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予以适当支持。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助。落实好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在提供金融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将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相关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支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作用。

  在健全费价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供水、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快速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在提升实施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将坚持标准引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标准提升行动。对标国际领先水平,研究制定修订供水、供热、供气、污水与垃圾处理等配套标准。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

  在加强要素保障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将加强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积极开展低碳节能新设备、新工艺科技攻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有序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一)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准则规范》(GB/T 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规定要求,对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做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施工不能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按照《城市给水工程建设项目规范》(GB 55026)、《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等要求,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自来水厂内设备包括水泵、电气设备、加药设备、检测及自控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包括成套设备、水箱、水泵及附属设施设备、自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等。

  (四)污水处理设备设备更新。按照《城乡排水工程建设项目规范》(GB 5502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等要求,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

  (五)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领先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锅炉节能环保作业规程》(TSG 91)、《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等要求,更新改造超过常规使用的寿命、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重点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优先改造为各类热泵机组。按照《热水热力网热力站设备技术条件》(GB/T 38536)、《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城镇供热用换热机组》(GB/T 28185)等要求,更新改造超过常规使用的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换热器和水泵电机。积极地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按照供热计量有关要求,更新加装计量装置等设备。

  (六)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按照《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规范》(GB 55009)、《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等要求,更新改造检验不合格、超出常规使用的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包括储罐、装卸臂、压缩机、灌装系统、LPG泵、消防泵及管道阀门、消防及自控设备等;更新不符合现行《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要求的钢瓶。鼓励在更新改造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提升建设,提高液化石油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

  (七)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方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生命线工程深层次地融合。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和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可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

  (八)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按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施(产品)淘汰目录》及《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标准》(CJJ/T 1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等要求,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设备,包括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选、破碎、再生产品生产)设备、可回收物分拣(分选、压缩、打包)设备等。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九)建筑施工设备。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等要求,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

  (十)建筑节能改造。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领先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等要求,更新改造超出常规使用的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

  (一)完善财税政策。对合乎条件的相关设备更新,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予以适当支持。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助。落实好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提供金融支持。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相关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支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作用。

  (三)健全费价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供水、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快速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四)提升实施标准。坚持标准引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标准提升行动。对标国际领先水平,研究制定修订供水、供热、供气、污水与垃圾处理等配套标准。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

  (五)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积极开展低碳节能新设备、新工艺科技攻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整体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举措,将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梳理确定更新改造需求清单,制定工作规划,组织项目谋划和申报,指导做好实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省、市级人民政府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跟踪评估。各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各地要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察觉缺陷及时纠正,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来源:广西农投水务集团忻城县供水有限公司时间:2024-03-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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